党中央、国务院高度重视为经营者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。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,要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,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,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。《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》指出,要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,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,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。
2024年6月13日,国务院发布《公平竞争审查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。《条例》分为5章,共27条,首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对公平竞争审查的对象、标准、机制、监督保障等作了全面、系统、详细的规定,填补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立法空白,标志着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、以反垄断法为核心、内容比较完备、制度比较健全的反垄断法律体系。